徐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以及与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