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