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常委会审议的议案,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