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常委会会议举行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阅读会议有关文件和材料,准备审议意见,必要时可以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

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根据需要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掌握有关情况,为审议议案、报告和其他事项作好充分准备。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