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用人单位有协助职工和上级工会在本单位建立工会并支持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的义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支持工会依法开展活动,吸纳工会参加相关工作,认真听取和研究处理工会提出的涉及职工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