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六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