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四条已修改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代常务委员会拟订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