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除因病或者其它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必须出席会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