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应当配合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执法部门进行的盐业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隐瞒或者阻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7月27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