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驾乘人员和站务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岗位业务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