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未经管理机构批准,开展第四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