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景区内农用耕地种植的林木形成农地森林需要间伐或者采伐的,应当报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景区内的风景树和风景林,由管理机构挂牌保护,未经管理机构同意不得移植或者砍伐。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