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四章 种子生产第十六条已修改种子生产者必须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