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八条已废止民营科技企业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明晰产权关系。民营科技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应当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实行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