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离休、退休工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与国家离休、退休的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已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地区,工会离休、退休人员费用由养老保险统筹解决,未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地区,由同级财政负担。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