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工会必须遵守、维护宪法和国家法律,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