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正确行使职权。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