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