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的决定,以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8年5月22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