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五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临时举行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应当及时通知代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8年5月2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