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二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召开省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8年5月2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