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决策、执行、评价监督机制。科学技术、财政等部门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