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已废止鼓励归侨、侨眷用侨汇购建住宅。凡在城镇用侨汇购建住宅的,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其直系亲属的城镇户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