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第八节 其他规定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办法,依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