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