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七章 道路交通第四十四条有效城市建成区道路范围的停车泊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具体划定、管理,并根据交通状况适时调整。设置城市公共汽车行驶路线、站点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