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市容环境卫生第二十二条有效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循作业规范,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的影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