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继续教育实行评估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两年对各系统、各行业和无主管部门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继续教育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有关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每两年对归口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