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者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三)申请当地旅游行业协会调解;(四)依法申请仲裁;(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