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畜牧业和家禽饲养业。实行科学饲养管理,加强畜禽疫病防治和检疫,畜禽品种改良及饲草、饲料推广,促进畜牧业发展。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各级畜牧兽医工作机构,加强畜牧兽医科技队伍建设,做好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集体和个人开办畜产品加工、营销及畜牧业生产等服务业,建立和完善畜产品市场、信息、营销网络。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