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职能和工作,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应当有傣族、彝族公民。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