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已废止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参照本条例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