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归侨、侨眷需要赴境外处分财产或者接受遗产、遗赠、赠与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归侨、侨眷的请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