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第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建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2年2月2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