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擅自介绍和招用国外、境外人员就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