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五条已修改自治区、市、县(区)建立地方总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建立工会组织。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可以建立工会组织。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产业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