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