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技术市场条例/第四章 价款、税收和收益分配第二十三条有效进行技术贸易,应当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技术贸易专用发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