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有效环城公园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编制、修订。编制、修订规划应当对现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予以充分保护。编制、修订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