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第三章 保护第十七条有效建立科学、合理、经济的环城公园水体补水机制。补充进入环城公园水体的水质须达到景观用水标准。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