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一)未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许可的;(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三)在进行中出现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