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接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的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二十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