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六条有效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