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八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能力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方式,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