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保护第二十八条已修改禁止影响堤防安全的履带机动车在堤顶行驶;降雨泥泞期间,禁止车辆通行,但执行紧急任务的防汛抢险、军事、公安、救护车辆除外。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