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应当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重点污染源单位应当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2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