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天然气井选点测试放喷,应当按规定远离居民区和建筑物,排出的气体应当点燃焚烧。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