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不按规定闭坑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