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未经批准,采矿权人自行核减矿产储量的,由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