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二十九条有效申请个体采矿的,采矿权申请人应持申请书和符合要求的矿区范围图、相应的地质资料、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方案、资质条件证明、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方案,直接到当地县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采矿许可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